Jilin Huaqiao Foreign Languages Institute
社团性质:本社团是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组建,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,接受校团委的监督管理,接受翻译学院的指导,属于学生自愿参加、非营利性的学习型专业社团。
社团宗旨:在翻译的科学里认知、在翻译的艺术里感受、在翻译的哲学里冥思、在翻译的文化里熏陶。
社团目标:为明天的翻译之路打下基础,为未来的职业之行扬起征帆。
第八条 本社团的社长、副社长、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每学期初召开例会,由全体社员投票选出社长、副社长。
本社团社长、副社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。本社团社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。
(一)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,把握总体脉搏,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,对社员负责;
(一) 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第十五条社员入社的程序:
(一)提出入社申请
(二)初试:笔试; 复试:口试
第十九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、一学期缺席四分之一活动者,取消其社员资格,予以除名。
第二十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,由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,并交经本社团例会审议。
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,须在例会上通过后7日内,报指导学院核准后生效。
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。
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例会社员表决通过,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。
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。
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指导学院的监督下,按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社员大会执行机构。
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。